行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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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整治PE式非法集资,或加速监管出台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6日 撰稿人: 国务院批复整治PE式非法集资,或加速监管出台。8月16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向媒体发布的信息称,国务院已批复由公安部提交的以股权投资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系统整治,该批复可能加速国家及地方PE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升级。自2007以来,国务院已确定了对PE融资以银监会为主,各部委配合的“联席监管”模式。这次国务院的批复,是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和防范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 作为吸引全国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大本营,天津因其优惠的PE政策吸引了大量PE到此注册,但随之而来的是非法集资案的集中爆发。从今年5月开始有假PE案件爆发开始,相关资料显示,仅在天津一地,就有十家以上以PE为名的涉嫌非法集资机构正在接受调查或已经立案。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发布非法集资“红线”包括:一是承诺诺固定投资回报;而是向不特定公众募集且超过200人;三是不能以公开方式募集。同时,天津率先提高了PE的监管门槛。7月11日,天津下发了“升级版“的《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PE的注册和监管门槛,出台了要求资金托管、成立PE时首期认缴资本需验资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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