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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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退市制度 助力价值投资理念形成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0日 撰稿人: 经过近两个月的征求意见,6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终于面世。退市新规增加了四个指标,分别是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议意见类型和市场交易指标;并扩大了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如期披露年报的指标。 作为一项基础制度,退市制度在我国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其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程序冗长等弊端,未能正常发挥使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退出市场的功能。 新退市制度的研究出台有助于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等正确投资理念的形成。 长期以来,有部分投资者热衷于炒作业绩差公司和所谓的“壳资源”,究其根源,是我国证券市场上一些业绩差的公司不断演绎着“不死鸟”的传奇,大量ST板块的上市公司在四季度通过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利润操作,规避了现有退市制度。 “这种状况助长了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认为尽管公司连年巨亏也不会退市,从而豪赌借壳重组获取暴利。”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士称,因此,落实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价值投资,形成健康的投资文化和氛围。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净化器”,能够促进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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