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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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证券上市审核实施细则 优先股纳入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8日 撰稿人: 上交所12月2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与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相比,《实施细则》主要变化是扩大了审核事项范围,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审核纳入到审核事项当中,并包括了优先股。 《实施细则》审核的事项包括: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首次上市;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与恢复上市;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但因债券到期而终止上市的除外;上交所审核的其他证券上市、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及终止上市。 《实施细则》特别提到,上述条款提到的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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