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
|
|
||||
PE新规2月7日起施行 按基金规模分头备案时代终结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6日 撰稿人: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了《私募投资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将私募基金界定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并主要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4个方面提出相关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公布了其对办法的解读,提出此次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三大特点: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 |
||
|